发布日期:2026-04-29 03:55 点击次数:58
经过本集团与德勤多次沟通(在此期间,本公司及董事会已竭力及全面配合德勤,以促使审计工作得以完成),董事会一致认为,继续延迟刊发2024年年度业绩及其后财务报表并不符合本公司的利益。经过认真且艰难的考虑,并计及本公司持份者及股东(“股东”)的利益及可刊发2024年年度业绩及其他尚未刊发的财务业绩的需求后,审核委员会建议而董事会同意提呈建议罢免及建议委任。

董事会宣布,待相关普通决议案于本公司将予召开及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股东特别大会”)上通过后,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德勤”)将被即时罢免本集团核数师一职(“建议罢免”),且亦待顺利完成天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职”)的客户及委聘接纳程序后,天职将获委任为本集团的新核数师(“建议委任”)以填补建议罢免产生的空缺,即时生效并将任职至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为止。
建议罢免德勤
于2024年6月27日举行的本公司上届股东周年大会上,德勤续聘为本集团的核数师,任期至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为止。于就编制2024年年度业绩而开展之审计过程中,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及董事已竭力配合德勤。然而,尽管本集团与德勤多次沟通,本公司所得到的印象是,德勤无法按照本公司的预期时间表,就2024年年度业绩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原因为本公司日期为2026年4月1日的公告所述调查截至今日仍在进行中。
此外,德勤于2026年2月26日收到该份与该等指控有关的匿名投诉,而该日期乃本公司原定于2026年2月27日敲定审计报告日期的前一日。该信函送达时间(即紧接预期出具审计报告之前)被认为不同寻常,并进一步干扰了审计进程。尽管接获该匿名投诉,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及董事仍继续尽最大努力全力配合德勤,包括但不限于迅速委聘独立调查员,及委聘另一名调查员并积极协助相关调查过程。然而,德勤与本公司并未就刊发2024年年度业绩的时间表达成任何共识。
经过本集团与德勤多次沟通(在此期间,本公司及董事会已竭力及全面配合德勤,以促使审计工作得以完成),董事会一致认为,继续延迟刊发2024年年度业绩及其后财务报表并不符合本公司的利益。经过认真且艰难的考虑,并计及本公司持份者及股东(“股东”)的利益及可刊发2024年年度业绩及其他尚未刊发的财务业绩的需求后,审核委员会建议而董事会同意提呈建议罢免及建议委任,惟须待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细则”)于股东特别大会上通过普通决议案后,方可作实。
本公司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且就董事会所知,开曼群岛法律并无规定要求离任核数师须确认是否存在与彼等停止担任本集团核数师有关而彼等认为须提请股东垂注的任何情况。董事会及审核委员会亦确认,并无其他与建议罢免有关的事项或情况须提请股东垂注。
委任核数师
于评估委任天职为本公司核数师时,多项因素被考虑其中,包括但不限于(i)天职的审计方案;(ii)天职为联交所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经验、行业知识及技术能力;(iii)天职独立于本集团及其客观立场;(iv)天职的资源及能力(包括投入的人手及时间);及(v)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发出的《更换核数师的指导说明》,审核委员会已评估及认为天职具独立身份、合资格、有能力及适合担任本集团核数师。董事会根据审核委员会的建议已作出决议,提议股东批准委任天职为新核数师,以填补罢免德勤后产生的临时空缺,任期至本公司下一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为止。建议委任须待建议罢免生效并在股东特别大会上通过有关建议委任的普通决议案后,方可作实。目前,有关2024年年度业绩的审计工作已告暂停。本公司股东委任天职后,本公司将继续尽最大努力,尽快完成审计程序。
委任天职为本公司核数师须待普通决议案于股东特别大会上获通过及顺利完成天职的客户及委聘接纳程序后,方可作实。
天职编制的初步审计计划显示,其就2024年年度业绩进行的审计工作最早可于2026年6月23日之前完成。